2016年上半年山西省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抽查檢驗結果公示
2016年上半年,山西省工商局依據《產品質量法》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和國家工商總局《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》,對全省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進行了抽查檢驗,現將抽檢結果公示如下:
一、基本情況
1、抽檢種類
抽檢的油品種類有車用汽油、車用柴油、車用甲醇汽油等。
2、檢驗項目
車用汽油檢驗:抗爆性-研究法辛烷值、硫含量、機械雜質及水分、苯含量、芳烴含量、烯烴含量、氧含量、甲醇含量、錳含量、苯胺、甲縮醛等;
車用柴油檢驗:硫含量、閃點、凝點、冷濾點、多環(huán)芳烴含量、機械雜質、運動粘度、水分、餾程、脂肪酸甲酯等;
車用甲醇汽油檢驗:抗爆性-研究法辛烷值、硫含量、機械雜質及水分、苯含量、芳烴含量、烯烴含量、氧含量、甲醇含量、錳含量等。
3、抽檢情況
此次共抽檢太原、大同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、忻州、臨汾、運城、呂梁等9個市轄區(qū)內的315戶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706批油品,經檢驗,合格572批,不合格134批。其中,抽檢汽油449批,合格390批,不合格59批;抽檢柴油257批,合格182批,不合格75批。
成品油抽檢結果統計表
二、成品油質量狀況分析
1、不合格項目匯總
2、主要不合格項分析
(1)硫含量。車用燃油中存在多種硫化物, 而硫化物是造成大氣污染的重要指標,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因素。此次抽檢中,有95批油品硫含量不合格,占總不合格數量的70.9%(95/134)。特別是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所售油品的硫含量嚴重超標。如:芮城縣大王西街口加油站所售柴油的硫含量為4357.7mg/kg;襄汾縣南辛店通達加油站所售柴油的硫含量為3683.7mg/kg;孝義市同基加油站所售柴油的硫含量為3607.6mg/kg;柳林縣穆村鎮(zhèn)永華加油站所售柴油的硫含量為3352.0mg/kg;臨猗縣惠祥石化有限公司所售柴油的硫含量為3107.5mg/kg,等等。
(2)閃點(閉口)。閃點是柴油的重要安全性指標。閃點越低,發(fā)火性越差,且存放越危險,長期使用閃點不合格的柴油會降低車輛發(fā)動機的壽命。此次抽檢中,有17批柴油閃點不合格,占柴油總不合格數量的22.7%(17/75)。特別是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所售柴油的閃點太低,安全隱患大。如:山西焦化集團有限公司油品綜合經銷部、武鄉(xiāng)縣洪水加油站、汾陽市恒泰成品油經銷部(加油站)所售柴油的閃點為26℃;武鄉(xiāng)縣晉武石化供銷加油站所售柴油的閃點為27℃;武鄉(xiāng)縣魏明王家峪成品油經銷有限公司所售柴油的閃點為29℃,等等。
(3)汽油的抗爆性-研究法辛烷值。辛烷值是體現汽油標號的一個重要指標。如果辛烷值低,汽油發(fā)動機在轉動時會產生爆震現象,大大降低汽油機的熱工效率,嚴重時還會引起缸頭、活塞、活塞環(huán)的損壞和缸體的過高磨損,影響發(fā)動機的使用壽命。此次抽檢中,有34批汽油辛烷值不合格,占汽油總不合格數量的57.6%(34/59)。
(4)甲醇含量。甲醇的熱值是等體積汽油的一半左右,汽油中甲醇含量超標會增加車輛油耗,同時,對未經改裝的發(fā)動機的橡膠組件有溶脹性,影響車輛部件安全。此次抽檢中,有9批汽油甲醇含量不合格,占汽油總不合格數量的13.3%(9/59)。特別是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所售汽油甲醇含量嚴重超標。如:陽泉市新潮加油站所售汽油的甲醇含量為10.49%;原平市宏盛加油站所售汽油的甲醇含量為7.65%,等等。
(5)苯胺含量。苯胺類化合物(包括苯胺、N-甲基苯胺、對甲基苯胺、鄰甲基苯胺、間甲基苯胺、N,N-二甲基苯胺)是一種有效提高汽油辛烷值的非金屬抗爆劑,能提高汽油的抗爆性。但是,苯胺類化合物是致癌物質,被衛(wèi)生部列為高毒性化合物,其燃燒后可生成大量氮氧化合物,嚴重危害環(huán)境,威脅人的生命安全;并且,苯胺類化合物可使汽油烴類自氧化、生成膠質和有色物質,造成油品的安定性差。此次抽檢中,有13批汽油苯胺含量不合格,占汽油總不合格數量的22%(13/59)。特別是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所售汽油苯胺含量嚴重超標。如:翼城縣凌志加油站所售汽車的苯胺類含量為4.01%,等等。
三、成品油市場評價
綜合分析認為:山西省成品油質量總合格率為81%,質量狀況有待提高,市場仍需加強監(jiān)管。
1、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未認真履行《產品質量法》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要求的經營者義務,未建立或執(zhí)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進銷貨臺賬制度,未嚴把進貨關,油品來源渠道亂,油品質量不穩(wěn)定。
2、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從非法煉油廠購入劣質油,或購入組分油進行調和,低價投入市場,損害消費者和合法經營者權益,擾亂正常市場秩序。
3、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的產品標志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要求,未明確標注所售汽、柴油產品名稱、牌號和等級(如:0號普通柴油,92號汽油(Ⅴ),0號車用柴油(Ⅳ)),不便于消費者選擇、政府監(jiān)管和社會監(jiān)督。
4、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不配合市縣執(zhí)法人員抽檢,不如實提供進貨票據、銷售紀錄和庫存數量,甚至阻礙執(zhí)法,拒絕抽檢。
四、不合格產品處置
對此次抽檢結果判定為不合格的成品油,省工商局已將結果通報相關市工商局,要求市縣工商、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依法依規(guī)嚴肅查處,并對轄區(qū)內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加強監(jiān)管。同時,按照《企業(yè)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和《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(guī)定》,及時公示案件查處情況。
附件:2016年上半年山西省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抽查檢驗結果不合格匯總表
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2016年10月9日
2016年上半年,山西省工商局依據《產品質量法》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和國家工商總局《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》,對全省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進行了抽查檢驗,現將抽檢結果公示如下:
一、基本情況
1、抽檢種類
抽檢的油品種類有車用汽油、車用柴油、車用甲醇汽油等。
2、檢驗項目
車用汽油檢驗:抗爆性-研究法辛烷值、硫含量、機械雜質及水分、苯含量、芳烴含量、烯烴含量、氧含量、甲醇含量、錳含量、苯胺、甲縮醛等;
車用柴油檢驗:硫含量、閃點、凝點、冷濾點、多環(huán)芳烴含量、機械雜質、運動粘度、水分、餾程、脂肪酸甲酯等;
車用甲醇汽油檢驗:抗爆性-研究法辛烷值、硫含量、機械雜質及水分、苯含量、芳烴含量、烯烴含量、氧含量、甲醇含量、錳含量等。
3、抽檢情況
此次共抽檢太原、大同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、忻州、臨汾、運城、呂梁等9個市轄區(qū)內的315戶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706批油品,經檢驗,合格572批,不合格134批。其中,抽檢汽油449批,合格390批,不合格59批;抽檢柴油257批,合格182批,不合格75批。
成品油抽檢結果統計表
二、成品油質量狀況分析
1、不合格項目匯總
2、主要不合格項分析
(1)硫含量。車用燃油中存在多種硫化物, 而硫化物是造成大氣污染的重要指標,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因素。此次抽檢中,有95批油品硫含量不合格,占總不合格數量的70.9%(95/134)。特別是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所售油品的硫含量嚴重超標。如:芮城縣大王西街口加油站所售柴油的硫含量為4357.7mg/kg;襄汾縣南辛店通達加油站所售柴油的硫含量為3683.7mg/kg;孝義市同基加油站所售柴油的硫含量為3607.6mg/kg;柳林縣穆村鎮(zhèn)永華加油站所售柴油的硫含量為3352.0mg/kg;臨猗縣惠祥石化有限公司所售柴油的硫含量為3107.5mg/kg,等等。
(2)閃點(閉口)。閃點是柴油的重要安全性指標。閃點越低,發(fā)火性越差,且存放越危險,長期使用閃點不合格的柴油會降低車輛發(fā)動機的壽命。此次抽檢中,有17批柴油閃點不合格,占柴油總不合格數量的22.7%(17/75)。特別是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所售柴油的閃點太低,安全隱患大。如:山西焦化集團有限公司油品綜合經銷部、武鄉(xiāng)縣洪水加油站、汾陽市恒泰成品油經銷部(加油站)所售柴油的閃點為26℃;武鄉(xiāng)縣晉武石化供銷加油站所售柴油的閃點為27℃;武鄉(xiāng)縣魏明王家峪成品油經銷有限公司所售柴油的閃點為29℃,等等。
(3)汽油的抗爆性-研究法辛烷值。辛烷值是體現汽油標號的一個重要指標。如果辛烷值低,汽油發(fā)動機在轉動時會產生爆震現象,大大降低汽油機的熱工效率,嚴重時還會引起缸頭、活塞、活塞環(huán)的損壞和缸體的過高磨損,影響發(fā)動機的使用壽命。此次抽檢中,有34批汽油辛烷值不合格,占汽油總不合格數量的57.6%(34/59)。
(4)甲醇含量。甲醇的熱值是等體積汽油的一半左右,汽油中甲醇含量超標會增加車輛油耗,同時,對未經改裝的發(fā)動機的橡膠組件有溶脹性,影響車輛部件安全。此次抽檢中,有9批汽油甲醇含量不合格,占汽油總不合格數量的13.3%(9/59)。特別是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所售汽油甲醇含量嚴重超標。如:陽泉市新潮加油站所售汽油的甲醇含量為10.49%;原平市宏盛加油站所售汽油的甲醇含量為7.65%,等等。
(5)苯胺含量。苯胺類化合物(包括苯胺、N-甲基苯胺、對甲基苯胺、鄰甲基苯胺、間甲基苯胺、N,N-二甲基苯胺)是一種有效提高汽油辛烷值的非金屬抗爆劑,能提高汽油的抗爆性。但是,苯胺類化合物是致癌物質,被衛(wèi)生部列為高毒性化合物,其燃燒后可生成大量氮氧化合物,嚴重危害環(huán)境,威脅人的生命安全;并且,苯胺類化合物可使汽油烴類自氧化、生成膠質和有色物質,造成油品的安定性差。此次抽檢中,有13批汽油苯胺含量不合格,占汽油總不合格數量的22%(13/59)。特別是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所售汽油苯胺含量嚴重超標。如:翼城縣凌志加油站所售汽車的苯胺類含量為4.01%,等等。
三、成品油市場評價
綜合分析認為:山西省成品油質量總合格率為81%,質量狀況有待提高,市場仍需加強監(jiān)管。
1、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未認真履行《產品質量法》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要求的經營者義務,未建立或執(zhí)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進銷貨臺賬制度,未嚴把進貨關,油品來源渠道亂,油品質量不穩(wěn)定。
2、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從非法煉油廠購入劣質油,或購入組分油進行調和,低價投入市場,損害消費者和合法經營者權益,擾亂正常市場秩序。
3、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的產品標志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要求,未明確標注所售汽、柴油產品名稱、牌號和等級(如:0號普通柴油,92號汽油(Ⅴ),0號車用柴油(Ⅳ)),不便于消費者選擇、政府監(jiān)管和社會監(jiān)督。
4、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不配合市縣執(zhí)法人員抽檢,不如實提供進貨票據、銷售紀錄和庫存數量,甚至阻礙執(zhí)法,拒絕抽檢。
四、不合格產品處置
對此次抽檢結果判定為不合格的成品油,省工商局已將結果通報相關市工商局,要求市縣工商、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依法依規(guī)嚴肅查處,并對轄區(qū)內成品油經營企業(yè)加強監(jiān)管。同時,按照《企業(yè)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和《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(guī)定》,及時公示案件查處情況。
附件:2016年上半年山西省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抽查檢驗結果不合格匯總表
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2016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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